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求,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益和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报告期内,
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现将监事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2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
《关于分拆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
《关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
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关于分拆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在创业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
能力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大族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
《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核心员工参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监
事会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3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一季度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6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8 月 19 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股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9 月 28 日的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第三季度报告》。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10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子公司增资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在 2022 年 11 月 1 日的《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大族富创得科技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关于分拆上海大族富创得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关
于<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大族富创得科技有限公
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大族富创得科技有限公司分拆上市符合<上市
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关于分拆上海大族富创得科技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
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
《关于上海大族富创得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关于本次分拆履
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分拆
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关联方、核心员工参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决议刊登
在 2022 年 11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的意见
加强了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解。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情况,
无内幕交易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
大会的有关决议。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
系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公
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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